我1年半前租了 一间铺面经商,当时房东未叫我们缴纳“房屋租赁税”,但是前几天突然通知我们要缴纳该笔费用。请问:我应该缴纳这笔税费吗?
答:根据现行税法规定,出租房屋(商铺)应缴纳营业税、房产税、城市建设维护税、个人所得税、印花税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。但纳税人和缴费人都是房屋(商铺)出租人,不是房屋(商铺)的承租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