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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山市地方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审批事项公示
 
[ 作者:  |  更新时间:2010-4-23  |  点击数:179 ]
一、税务行政许可审批范围
    (一)指定企业印制发票
    (二)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,包括: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;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
    (三)印花税票代售许可
二、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  
    (一)指定企业印制发票的实施机关为省国家税务局。   
    (二)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的实施机关为区县级地方税务局。
    (三)印花税票代售许可的审批机关为区县级地方税务局。
三、税务行政许可的审批依据
    (一) 指定企业印制发票的实施机关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2004〕73号)第七条;
    (二) 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的实施机关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2004〕73号)第十八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2004〕73号)第七条;
    (三) 印花税票代售许可的审批机关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2004〕73号)第三十二条。
四、税务行政审批条件
    (一) 指定企业印制发票的行政审批条件:1、设备、技术水平能满足印制发票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需要;2、能够按照税务机关要求,保证供应;3、企业管理规范,有严格的质量监督制度;4、有专门车间生产,专用仓库保管,专人负责管理;5、能严格遵守发票印制生产管理规定。
    (二) 申请领用经营地发票的行政审批条件:1、纳税人提供的资料齐全、真实有效;2、项目填写完整、规范、准确; 3、异地纳税人在本地确有经营项目。
    (三) 申请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的行政审批条件:1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;2、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;3、发票使用量较大;4、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业务需要。
    (四) 申请印花税票代售的行政审批条件:1、有代售场地;2、有相关的代售人员;3、具备保存一级票证的能力。(1)完善的核算制度;(2)按期报送报表、缴销税票;4、提供担保人。
五、税务行政许可审批的实施程序及时限
    (一) 指定企业印制发票:1、申请人如实填写《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》,持有关资料向县级地方税务局提出申请;2、申请人向县级地方税务局报送申请资料,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税务局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,分别作出不予受理、要求补正材料、受理的处理,对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和有关资料在6个工作日内上交市地方税务局;3、市地方税务局将申请及相关资料上交省地方税务局;4、由省地方税务局制作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》和《发票准印证》或《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》。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,应当在法定期限作出行政许可决定。
    (二) 申请领用经营地发票:1、申请人如实填写《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》,持有关资料向县级地方税务局提出申请;2、县级地方税务局受理申请人提出的申请,分别作出不予受理、要求补正材料、受理的处理;3、县级地方税务局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;4、县级地方税务局审查后,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6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,制作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》或《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》,并在10日内送达给申请人。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,可以经局长批准,准予延长10日。
    (三) 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:1、申请人如实填写《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》,持有关资料向县级地方税务局提出申请;2、申请人向县级地方税务局报送申请资料,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税务局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,分别作出不予受理、要求补正材料、受理的处理,对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和有关资料在6个工作日内上交市地方税务局;3、市地方税务局将申请及相关资料上交省地方税务局;4、由省局制作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》和《发票准印证》或《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》。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,应当在法定期限作出行政许可决定。
    (四) 印花税票代售审批:1、申请人如实填写《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》,持有关资料向县级地方税务局提出申请;2、申请人向县级地方税务局报送申请资料,县级地方税务局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,分别作出不予受理、要求补正材料、受理的处理;4、县级地方税务局对申请人提出的进行审查;5、县级地方税务局审查后,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6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,制作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》,并在10日内送达、颁发给申请人。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,经局长批准,可以延长10日。6、印花税代售许可证每两年由县级地方税务局进行一次检查,对不符合条件和不再需要代售的,可以取消许可,收回代售许可证。
 
 

主办单位:保山市地方税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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